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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嘿嘿嘿,这是秘密。”
“九色秋千经对你…不重要?”长秀试问。
“不,一点也不。”他好大声地回答。
呐!有人倒地——服了。
他花费二十多年寻找的东西,对这土包子而言竟然无足轻重?他是真的真的服了这满心桃花的曲拿鹤。但有一点,他一定要问清楚——
“你为何突然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?”
嘿嘿…傻笑以对。
为什么?
其实很…简单,他只是遵从娘的吩咐,娶个媳妇回家嘛。
弄明白了,他总算弄明白自己为何不远千里来大都。老实说,他也不是那种要人管吃管住爱占便易的人,来大都,因为…因为木默在这儿。
他的“三以原则”只要见到姑娘家就会自动生效,只是对木默,好像又多了点什么。
四年前初见,她昂首大笑,得意又骄傲,他想,那种纵意恣情的神色他是永远也学不来的,加上飒爽的驭马英姿,令得他佩服不已。然而,若非临行前再次遇上她,而她又对他有了“一饭之恩”当时的木默之于他,或许仅是一个让他用“三以原则”相待的姑娘吧。
时隔两年的偶遇,她毫不忸怩地随他夜攀黄鹤楼,告诉他心有所属,当时的心情怎样,他已经不太记得了,只知道隔天醒来不见她,有些怅然若失。
唉,他蠢他笨,直到两年后一刀划在胸口上,才知道自己对她…比“三以”多啊。只是,当时她心中有人,就算“三以”原则多了些什么,他也当天生对姑娘家的喜爱,不愿去细想。哪知,他死压活压地压在心里的东西,在质孙宴上让突来的一刀捅穿心冲了出来,再也压不回去。
唔…二十四岁,他也是该娶媳妇啦。别的姑娘他不要,他只要那个让他觉得比“三以”原则还多的姑娘。
那多出来的…是什么呢?
他想,他应该知道。
六岁以前随爹在家中读书放牛又放羊,随后估计爹也教他教烦了,丢他在县学堂混了十年——要他选,他宁愿成天练书房中的武功,也不愿抄一遍《论语》,更别说《周髀算经》了,真不明白大哥为何可以天天对着这些书也不觉得累闷。
又因为贪吃,十六岁后进小酒楼做学徒,但看别人吃的滋味可不好,想了想,干脆自己开个小小寒食店,想怎么吃就怎么吃。十八岁后,他的麻烦慢慢变多,害得他常有机会顺江而下——通常是睡过头。
孤家寡人一个在外,乘船途中,常有人问他为何不娶妻。不是不娶,他只是…想娶一个自己爱的姑娘家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