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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视衣服,不过凭着眼角余光,她鬼鬼祟祟的行动可全落进他眼里。
“那里头除了更多的衬衫、T恤牛仔裤之外,有没有什么『更有看头』的衣服?”他意有所指地问。
薛如意正专注地用胶带把纸箱封死,所以没听出他话中的弦外之音。“有我妈妈帮我做的旗袍。”
旗袍?听起来不错。
他暂时放弃了逗弄她的念头,把心思绕回正事上面。“我可以看看吗?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
既然最不可见人的东西已经封死在纸箱里,不怕被发现,薛如意慢慢地从慌乱中恢复正常。她走到角落把行李箱拖出来并打开,任他检视。
“东西全在这里了,你慢慢看。”由于里头没有什么不可见人的衣物,她干脆放他自己看。“我去准备饮料,要喝什么?咖啡好吗?”
“好。”他点点头,然后伸手拿起摆在最上面的旗袍打量着。
那是件料子好、做工细的上等旗袍。
削肩、斜襟、单边开叉的设计,纯黑的逃陟绒滚着亮蓝的单边,除此之外再无赘饰,看起来相当高雅。
薛如意递来一个马克杯“很抱歉只有即仍僻啡。”
他放下杯子,顺便劫走她手上的那一杯,然后将旗袍摆到她身前检视。
不管就身材比例或是个人气质来看,她都很适合穿旗袍。
不过,光这样比划的结果并不十分准确。
蓝彦行把衣服塞给她,要她换上。
一件衣服适不适合一个人,通常试穿过后才能拍板定案。因为衣服一旦穿到人身上,就会随着人体曲线而变得立体,呈现出不同的风貌。
薛如意合作地进浴室更衣。
当她换好了衣服,才发现过度贴合曲线的剪裁与随时都准备出卖她大腿的开叉,这一切都让她觉得自己像没穿衣服一样。
这件旗袍是当初她要出国的时候,她那身为旗袍师傅的母亲特别帮她赶工制作,说是要让她在重大场合上穿的,当时,由于时间紧迫,所以她连试穿都没试穿就带来了。带来之后,也一直找不到机会穿,所以她根本就没机会发现这件旗袍的设计这么贴身。
从浴室出来的时候,她双手不安地在身上东拉西扯。
“别拉,再拉衣服就要被你拉坏了。”蓝彦行拉下她的手。“转一圈我看看。”
她揪住开叉的裙襬,生硬地转了一圈。
“就是它了。”他露出一抹微笑“我把它带回去稍微再修改一下就可以了。”
对的衣服搭配上对的人,效果往往出乎意料的好。
在那件旗袍的衬托下,薛如意平添了一抹成熟的风韵。白皙如丝的皮肤与黑色的逃陟绒形成强烈的对比,令人印象深刻。
“它真的可以吗?我觉得它有点不够端庄。”她明天是要去参加晚宴,又不是要去展示大腿。
“你要相信专业人士的眼光。”他把她拉到穿衣镜前面。“你这样穿很好看,不信你自己看。”
她盯着镜子,里头那个女人看起来就不像良家妇女。
“这身打扮让我看起来就像个标准的狐狸精。”
“你明天就要跟全巴黎最厉害的狐狸精正面交锋。”他把双手放在她腰侧,然后把头凑近她颈边,目光对着镜子里的倒影说:“我向你保证,我一定把你打扮成全场最亮眼的女人,让爱丽丝气到吐血。”